环境空气及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招标公告
环境空气及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2014年度青海省环境空气及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诚招政采字2014-0402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采购预算控制总额为人民币2548.00万元,其中: 包一预算控制额度为人民币154.00万元 包二预算控制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 包三预算控制额度为人民币2094.00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3个包 |
各包要求 | 交货时间:按需方实际要求或按合同执行; 交货地点:按合同执行; 标包划分及招标内容: 包一:PM10/ PM2.5颗粒物分析仪一套(震荡天平法)、车辆改装、PM2.5颗粒物分析仪一套(β射线法带温度补偿系统)、PM10颗粒物分析仪一套(β射线法带温度补偿系统)、PM10/ PM2.5颗粒物分析仪一套(震荡天平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 包二:五参数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流量监测系统、控制单元及系统集成、水质在线监测数据软件、采水单元及配水单元各三台/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 包三:SO2分析仪、NO2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PM2.5颗粒物分析仪、动态校准仪等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 (3)、投标人若是生产商,须提供相关货物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资料;投标人若是代理商,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所代理主要货物生产厂家有效的授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一个包中项目拆分投标,所投包内容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4年5月19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400.00元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720室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持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4年6月10日上午9:00时 |
开标时间 | 2014年6月10日上午9:00时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刘宇、袁媛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萌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
银行帐号 | |
其他事项 | 无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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