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戏曲动漫设计制作及推广服务招标公告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戏曲动漫设计制作及推广服务招标公告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戏曲动漫设计制作及推广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进行密封投标。
1.1 招标项目情况
1.1.1项目名称: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戏曲动漫设计制作及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1.1.2采购编号:HSZT2014HG/080
1.1.3项目预算:30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4招标内容:
本项目将遴选1家合格的服务商为采购人提供经典戏曲剧目制作戏曲动漫30部,每部10分钟(每个剧目不超过两部),并组织开展戏曲动漫推广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2 投标人资格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1.2.2服务商须具备戏曲动漫设计制作服务和组织开展戏曲动漫推广的能力。
1.2.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4为保证服务质量及行业管理要求,服务商在京须设有服务机构。
1.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1.3 招标文件发售
1.3.1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3.2集中发售时间:自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8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1.3.3集中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
1.3.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 开标
1.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1.4.1.1递交时间:2014年6月11日上午9:00-9:30。
1.4.1.2截止时间:2014年6月11日上午9:3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4.1.3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
1.4.2开标时间和地点
1.4.2.1开标时间:2014年6月11日上午9:30,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2.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
1.4.3本项目开评标过程设现场陈述环节,投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顺序,采用幻灯片的形式简要说明应标技术方案。投标人陈述时间为5分钟,评标委员会现场提问5分钟。
1.5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熊小平、董子硕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hszt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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