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服务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2.1.2项目内容:该项目为平潮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供应机关工作人员午餐以及公务接待用餐,还需保障特殊情况下人员就餐(包括但不限于每年两季秸秆禁烧期间晚间用餐、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餐、工作日晚间加班用餐、晚间值班用餐、应对大型活动、临时工作、突发状况用餐以及就餐人数增加、就餐时间提前或推迟等)。
采购人无偿提供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并将现有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用具等开列清单,承包方入驻时,双方代表共同进行清点核对,办理交接手续。清单经双方代表确认后签字并各执一份。
2.1.3最高限价:人民币295000元。
2.1.4服务期限:1年。如果中标人服务良好,用餐人员满意度高,经党政联席会同意可以续签一年。
3. 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3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要求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食堂或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3.4项目负责人可在服务团队中明确1名,也可另外增设一名人员,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负责项目服务团队(对象)100人规模以上的食堂或酒店厨房管理经验,具有包括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食堂维护等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学习新知识的意愿。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职在岗,负责项目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或调整的,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所替换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上述条件,否则,视为重大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绝并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相应损失。
3.5厨师长、项目负责人只能在一个餐饮服务项目中任职,并保证厨师长、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厨师长或项目负责人,如在其他餐饮服务项目中担任厨师长或项目负责人,将视为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01月07日1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平台自行下载;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本次招标代理收取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07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入围。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通州区平潮镇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3幢2层 |
联系人: | 孙女士 | 联系人: | 周女士 徐先生 |
电 话: | 电 话: |
1、各参投单位只允许委派一人参加投标,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检查等。
2、请中标单位携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时到平潮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备案后即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索退保证金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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