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寄递事业部本部及直属单位车辆维修外包服务
市寄递事业部本部及直属单位车辆维修外包服务
(公示期: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4日)
项目名称 | 市寄递事业部本部及直属单位车辆维修外包服务 | |||
招标公告编号 | YZGZ-21-55 | |||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标包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部新区远顺汽车修理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江北区忠秀汽车修理厂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材料报价(下浮比例) | 20% | 工时报价 (下浮比例) | 35%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监察室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4日)
项目名称 | 市寄递事业部本部及直属单位车辆维修外包服务 | |||
招标公告编号 | YZGZ-21-55 | |||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标包2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部新区远顺汽车修理厂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江北区忠秀汽车修理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跨世纪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北部新区远顺汽车修理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5UDM0Y2B | |
材料报价(下浮比例) | 16% | 工时报价 (下浮比例) | 38%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监察室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4日)
项目名称 | 市寄递事业部本部及直属单位车辆维修外包服务 | |||
招标公告编号 | YZGZ-21-55 | |||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标包3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翔龙重庆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顺锦来西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北区吉众汽车修理厂 | |||
拟中标人 | 翔龙重庆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03XB8X7 | |
材料报价(下浮比例) | 30% | 工时报价 (下浮比例) | 50%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监察室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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