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JC-JN-20211230】公安局档案室密集架网上公开招标公告
【JSJC-JN-20211230】公安局档案室密集架网上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局档案室密集架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01月20日 14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SJC-JN-********
1.2项目名称:公安局档案室密集架采购项目
1.3 预算金额:146万元
1.4 最高限价:146万元
1.5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范围为智能型电动密集架(采购量约683.2立方米),实物展示柜(约17.28立方米),配套层板324块,档案上下架及搬迁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将货物全部运抵采购人现场,负责就位、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 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 者情况说明:供应商应是2021-2022年度江苏省省级、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含县改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家具协议供货分包二----钢制(含非木质其他)家具中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密集架制造加工。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3.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请潜在供应商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会议室
4.3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电子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ngning.gov.cn/jnqzfcgw/)发布公告。
6.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 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3 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包”开标、评标。
6.4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 供应商计算。
6.5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6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6.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 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 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7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 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邮箱:********4@qq.com
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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