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福清一拂路营业部新场所装修工程(第二次招标)

东兴证券福清一拂路营业部新场所装修工程(第二次招标)

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福建锦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允建设实业(福建)有限公司、福建鼎志鸿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兴证券福清一拂路营业部新场所装修工程(第二次招标)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一拂路证券营业部, 建设资金来源总部划拨,招标人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一拂路证券营业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创融建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764800元,本工程发包价不做下浮,金额为7648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东兴证券福清一拂路营业部新场所装修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图纸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648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1日09:00时至2022年01月0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高新区科技东路12号华建大厦2栋1907室(创融建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1月13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福州市高新区科技东路12号华建大厦2栋1907室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等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一拂路证券营业部

地址:福清市一拂路新世纪商厦三楼;邮编:350300

电话:135*****470 ,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创融建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高新区科技东路12号华建大厦2栋1907室,邮编:350300

电话:134*****315 ,传真:/

联系人:甘先生


公告基本信息

招标公告:东兴证券福清一拂路营业部新场所装修工程(第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21-12-30 15:08:55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12-31 09: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2-01-07 17: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1日09:00时至2022年01月0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高新区科技东路12号华建大厦2栋1907室(创融建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22-01-13 09:30:00

文件售价:500

元元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1月13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 福州市高新区科技东路12号华建大厦2栋1907室本项目开标室 。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等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媒体: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公告源URL:http://www.fjbid.gov.cn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工程 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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