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掺量磷石膏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课题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大掺量磷石膏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课题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的委托,拟就大掺量磷石膏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课题研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大掺量磷石膏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课题研究。
2 、采购内容:针对湖北宜昌市及周边磷石膏固体废弃物,开发绿色、环保、经济磷石膏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可应用于道路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3、采购预算:58万元。
4、成果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在建及新建的磷石膏试验道路建设全周期。
5、成果交付内容及标准:
(1)研究报告1份;
(2)成套施工技术指南1份;
(3)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3篇;
(4)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2项;
(5)完成结题第三方鉴定评价报告。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可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应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对各证件真实性负责。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休息)。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16-1-2-801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
四、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16-1-2-801室)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采购人不组织集团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1年11月26日9时30分
2、磋商地点: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16-1-2-801室)会议室。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对未中标人技术成果无任何补偿费。
八、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九、发布媒体: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网站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
地址:西陵区四新路41号
联系方式:白世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8楼
联系方式:何菁菁159*****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菁菁159*****989
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究项目 课题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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