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在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和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完成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全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委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分管负责人积极参加市里举办全面依法治市示范班,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推动各项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从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等方面多管齐下,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落实好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工作,每半年听取有关工作汇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并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督促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抓实抓好履行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并按照《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海口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结合局工作实际,对照各科室职责进行分工,严格按要求和进度进行抓好落实,努力提高局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继续落实开展“一章、一窗、一次”改革,提升我局审批效率。加快推动“一网通办”,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一门式”政务服务场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继续做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扩大实施告知承诺方式行政审批事项范围。今年共受理行政许可101件,其中已完成办结93件,不予许可8件。继续做好优化法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海口市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5年)》,提升我局营商环境质量。
(三)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创新监管方式。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上级取消、调整、下放的权力事项,结合市里改革要求,及时调整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118项,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不断完善政务“互联网+监管”系统26项,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戒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经营。根据上位法的修改及全市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增减调整清单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今年认真落实《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继续优化法律援助模式,规避工作上的法律风险,保证合法性。按市政府工作要求,继续聘请维特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监督,做好法律顾问对我局工作服务保障,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为我局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同时,为了公平合理,认真落实《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重大决策等与社会管理有关文件都要依法进行合法性公平审查。在做好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征求我局法律顾问意见,进行讨论后再做出决定,较好落实了我局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今年我局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局里规章制度、合同、公告等进行法律审核197件,确保各种工作依法开展。
(五)做好局年度立法工作。根据海南自贸港建设发展需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市司法部门的要求,组织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立法工作件,今年我局没有立法任务。根据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安排,加强与省级单位对接,做好调法承接的相关工作。同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目前配合相关部门立法征求意见18件,为了做好我市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针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完善一些条款建议。
(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备案规定》和政府令第114号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文件的制定与审查与备案有关规定,今年我局有没有制订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进行5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反馈,建议转办清理文件1件;1次党内文件清理与反馈,已修改完善1件,继续实施有效2件;共审查发文目录936条。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动态管理。
(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是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暂行条例》《海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落实,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健全完善局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咨询参与机制,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管理。今年我局有2项(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十四五”规划和海口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工作方案)重大决策,制定了目录,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做好政府合同管理,完善政府合同磋商、起草、审查、签订、备案和履行等程序,有效防范政府合同法律风险。签订的业务合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今年我局无签订政府合同,部门合同严格参照政府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八)依法依规监督。依法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与纪律监委、司法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严格落实行政监督责任,按照权责清单落实好职责。积极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从去年底到现接受市纪委监委的监督巡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一一对应整改。同时,发挥局纪检监督作用,对局里购买服务事项、工程建设等进行介入跟综监督指导,防止出现违规现象。另外,严格落实《海南省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海南省禁止领导干部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若干规定》,局领导班子都签订《海南省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落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系统贯彻落实《海南省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若干规定》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绝不能插手、干预任何具体案件。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发现有领导干预办案等情况。
(九)依法主动公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局就已经在局网站公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4·4”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行政许可情况等。落实《海口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拒不履行司法判决等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安全生产方面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将安全生产方面联合惩戒信息进行汇总推送给市发改委和国家应急管理部信用平台。
(十)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多元化解机制。发挥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海口市行政调解办法》,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建立了以叶保恒为组长、涉及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的行政调解委员会,明确重点工作职责,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行政调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做好提案与举报投诉处理工作。今年(据不完全统计)共完成处理419件举报投诉件,全部一一进行回复。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大听证审理和实地调查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按《海口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工作。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与行政应诉培训工作,提高行政应诉人员工作能力。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十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战略纳入全局学习重要内容,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去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好《海口市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加强宪法、民法典以及自贸港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升市民法律素质,发放《民法典学习手册》《安全生产法》《自由贸易港法》等各种宣传手册8万多份,宣传用品2万多份,普及应急管理和民法典知识,落实好《海口市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局领导班子参加民法典知识辅导课、安全生产法与刑法辅导课、分管领导干部参加市里举办的法治专题培训,其他人员每年通过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海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等平台线上线下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十二)认真完成法治政府考核等存在问题的整改,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成效。认真完成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海南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做好海南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的通知》等相关督查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并及时上报,落实好《2021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在今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有效落实。
二、存在不足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有待于提高。
(二)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应急队伍人员法治能力和监督水平参差不齐等。
(三)执法监督的力度和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依法行政效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法治政府的宣传力度和法制教育培训力度,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政府工作认知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强监督队伍法治建设,提高监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法律水平。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和制度及法治能力建设,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督促责任制落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改正不足方面,更好地做好全面依法治理工作。
2021年12月29日
标签: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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