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评审办法》有关规定,2021年度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评奖工作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分为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提交两个阶段。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2月15日。建议在系统关闭之前提前两天申报,留出修改再提交的时间。网上申报要求上传著作、论文封面、著作版权页及论文刊号、目录。

二、申报条件

1.成果申报人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按参评年度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时间截止前,要求参评成果作者的人事关系应在我省(含中央驻晋单位的作者)。

2.申报的成果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研究成果,并且是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报刊上发表的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译作;经省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等成果(须附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等证明材料);在海外公开报刊和出版社发表出版的研究成果。

3.国家教育部确定的正式教材不属评审范围。系统和大专院校自行确定的教材使用两轮以上的可申报参评(需单位出示证明材料)。

4.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包括集体成果中的所有作者)。

5.集体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牵头或执笔人牵头申报(未注明第一作者、执笔人的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

6.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侧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

7.多卷本的科研成果一般应在各卷出齐后,方可申报参评。

8.系列丛书可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

9.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

10.论文集(含刊物增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专著申报,论文作者可单独申报其中自己撰写的论文。

11.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人物传略、大事记以及收集整理的资料等不属评奖范围。

12.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作品,均不得申报参评。

13.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

14.以外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应同时附上该论文或著作的全文中文译本。

三、申报办法

1.网上申报请登录《山西社科网》(http://www.sxskw.org.cn)项目申报系统。

审核确认后,下载并打印“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单独装订);申报作品样本一式三份(论文至少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必须要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缺一不可。著作要求三份原件);作品简介纸质版一式三份(1000字以内);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齐整理,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社科处(行政南楼303室)。电子版申报表和作品简介以学院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1@qq.com">********1@qq.com.

2.纸质材料提交社科处(行政楼南区303室)时间:

2022年3月15日:

社会学与法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戏剧与影视学院、传媒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

2022年3月16日: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书法学院、地理科学学院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指定时间提交材料。

3.联系电话:

网络申报如有疑问请联系山西省社科联,联系人:萧凯红(****-*******,139*****670

社科处联系人:吴晓坤(****-******* 189*****712)

(社科处将成立山西省第十二次社会奖师大工作微信群,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添加微信189*****712申请入群,申请时请备注教师姓名及单位)

社科处

2021.12.27

附件:********60&wbfileid=*******">省社科联2021年度“百部(篇)”评奖通知.pdf

标签: 研究 申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