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集安市花甸镇中低产田改造(省级农发资金)和2014年集安市台上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第一批中央财政存量资金)招标公告
2013年集安市花甸镇中低产田改造(省级农发资金)和2014年集安市台上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第一批中央财政存量资金)招标公告
2013年集安市花甸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省级农发资金)和2014年集安市台上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第一批中央财政存量资金)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集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14-JLZTB-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集安市花甸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省级农发资金)和2014年集安市台上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第一批中央财政存量资金)已由吉林省农发办以吉农发【2014】27号和吉农发【201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013年集安市花甸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省级农发资金)和2014年集安市台上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第一批中央财政存量资金)水利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及工程监理。招标范围,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2013年集安市花甸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水毁工程,即土城村渠道工程。
二标段:集安市台上镇项目区水利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包括东明村堤防工程,兴安村水泥路工程及刘家拦河坝水毁修复工程。
三标段:集安市花甸镇项目区水利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包括土城村渠道及渠系建筑物工程、土城村水泥路工程、哈塘村拦河坝水毁修复工程及堤防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集安市花甸镇、台上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6月15日,工期36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理人须是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执业资格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核准注册并持有执业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6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A座18楼18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1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集安市财政局
邮编:134200
联系人:金春山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A座18楼1804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杨丹凌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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