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防盗报警及门禁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防盗报警及门禁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防盗报警及门禁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防盗报警及门禁系统设备项目



2、编号:项目编号:招14-0355采购编号:14-38167



3、采购内容:防盗报警及门禁系统设备,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4、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法人机构,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



记(网址: 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



登记手续;



4、报价单位必须提供主要产品的厂家授权函(至少包括摄像机、存储设



备、门禁设备)。



5、报价单位所提供的监控、门禁、防盗报警设备必须与现用设备兼容。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报价人可于2014年5月20日至5月2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208室参加本项目报名。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报价供应商请在前往本公司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报价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报价供应商同时发售询价文件,询价文件400元/本,售后不退。



2、需携带资料:



l 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合格的供应商须具备条件”的证明文件(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



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询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询价文件为准。询价文件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五、领取询价补充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如有)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六、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5月23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5月23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中山北路567号



联 系 人:丁书东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200063



联 系 人:沈思骏



电 话:***-********



传 真: ***-********



Email: kirin_shen@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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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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