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法院警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海原县人民法院警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自治区][招标公告]海原县人民法院警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招标公告海原县人民法院警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004291

项目编号:NXRC(ZC)-2021-012

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法院警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784173.00

最高限价(如有):784173.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
海原县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项目(二次)(重新招标)警械设备1采购一批警用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784173.00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784173.00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 是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30 18:00:00 至2022-01-07 18: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2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宁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过度集中,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每家供应商只允许 1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在场外等候或离场。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原县人民法院
地址:海原县政府东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海鹏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恒
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 :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2-30

距离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还有
天小时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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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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