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S522线湖北界至连湖段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彭水县S522线湖北界至连湖段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S522线湖北界至连湖段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由重庆市彭水县交通局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黔石高速公路(彭水段)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市上专项补助和县上统筹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方式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黔石高速公路(彭水段)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彭水县连湖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彭水县S522线湖北界至连湖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位于彭水县连湖镇,起点位于重庆与湖北交界处的野猪池,终点位于连湖镇三岔路口,路线全 8.81km。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对旧路加宽改造,改造后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 6.5米,路肩2×0.5m,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投资估算金额:8834.016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金额:19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配合相关行政审批(包含施工图审查、地勘审查、施工报建等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阶段的设计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工期:45天。每阶段工作完成,设计单位需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工可编制工作;
2.工可审查通过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
3.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4.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审查通过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文件10套(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光盘陆套)。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①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勘察设计业绩。
②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规模:长度不低于6.6公里的三级标准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黔石高速公路(彭水段)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代理机构: | 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豆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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