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小学室外全彩显示屏招标公告

青阳小学室外全彩显示屏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长春市绿园区青阳小学LED室外全彩显示屏采购项目拟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诚邀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并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一、项目概况

1.采购计划编号:LYCGZX-2014-08

2.采购预算:8.5万元

3.询价采购内容: LED室外全彩显示屏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参数

数 量

预算

1

LED室外全彩显示屏

户外P10三基色10000点/平米(详见技术要求表)

6平方米

尺寸:3m(长)x2m(宽)楼体外墙安装

8.5万元

4. 供货方式:

交货地点:青阳小学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7天交货

安装期:货到验收合格后7天安装完毕。

5. 资格方式:资格后审。

6. 验收、付款: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款的90%,一年后付清余款。

7. 售货服务要求:投标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实行三年免费保修,并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投标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钢架支撑结构部分提供十年以上免费质保。

8.质量保证: 硬件提供3年免费保修,终身服务;软件实现终身免费升级,投标方应保证提供 7×24(随时响应)维修服务,产品发生一般性故障,有义务在 24 小时内进行检测、维修、升级等服务,并保证设备系统恢复正常,若无法在24 小时内排除故障,应书面说明无法排除故障的原因。

9.项目培训: 投标方负责培训甲采购方使用人员2人或以上,包括:在施工前进行系统及产品培训,以便对系统产品有详细了解。

10. 报价:含货物安装等全部费用。

11. 报价成交办法:

11.1、按合计报价进行比较,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合格报价,售货服务优的为成交供应商。
11.2、如果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申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三、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22日、23日,每日9:00时—11:00时,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请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带原件同时携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216室)。

五、询价会议截止时间:2014年5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项目负责人:李青

联系方式: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电话:****-********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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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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