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检测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检测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检测
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检测的试验检测工作。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506.14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建设单位: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租赁住房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检测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东至空地,南至锦绣东路,西至中韩丙二十一街,北至中韩丙九路 | |
总投资(万元):506.14 | |
建筑面积:220063.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检测的试验检测工作。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3月01日至2024年09月0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07日 | |
投标地点: | |
招标联系人:刘馨鸿 | 联系电话:****-********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07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检测 招标编号:CRZLZFGL-2021-BZXZLZFXM-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检测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8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租赁住房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检测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162274.31万元;项目占地100000㎡,总建筑面积220062.93㎡(地上建筑面积155062.93㎡,地下建筑面积65000.00㎡)分A区、B区、C区建设。包括租赁住宅20栋,幼儿园1栋,配套公建1栋,配套商业4栋,地下功能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项目配建租赁住房2256户,规划居住总人口数3935人,户型分为50㎡、60㎡、80㎡三种户型。项目规划车位1893个,其中,地上车位450个,地下车位数量1443个。项目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消防等附属工程。 2.4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东至空地,南至锦绣东路,西至中韩丙二十一街,北至中韩丙九路。 2.5招标范围: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检测的试验检测工作。 2.6 检测内容:桩检测、基础实验检测包括不限于(1、水泥、胶泥;2、砂、石(碎石和卵石);3、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4、混凝土抗压强度(含同条件试块及600℃.d等效试块)、抗渗试块、砂浆抗压强度;5、钢筋母材、钢筋焊接及连接件、结构钢材及埋件力学性能检测,植筋拉拔试验;6、墙体材料(实心砖、空心砖、多孔砖、砌块);7、屋面找平材料;8、回填土密实度等相关项目按规范现场组批取样检验;9、保温材料:苯板、挤塑板、岩棉、网格布、胶粘剂、抹面砂浆;拉拔实验;10、防水材料;11、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12、钢结构:钢材强度检测、钢构件焊缝质量检测、高强度螺栓的扭矩检测、钢构件防腐涂层厚度、防火涂料厚度检测;13、给排水管、电线、电缆、母线、配电箱、开关插座、散热器、阀门;14、检测合同和协议未写进而现行标准、规范必须检测的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的土建材料)。 2.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优质服务。 2.8 检测报告提交周期:自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民用建筑节能检测等;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须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资质中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 3.6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直播方式开标,网上邮件方式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01月07日16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21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租赁住房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刘馨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丽静 电话:130*****988 邮箱:********99@qq.com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07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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