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勘察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勘察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的岩土详细勘察。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768.81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001001

建设单位: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租赁住房管理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东至空地,南至锦绣东路,西至中韩丙二十一街,北至中韩丙九路。

总投资(万元):768.81

建筑面积:220063.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的岩土详细勘察。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3月01日至2024年09月0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07日

投标地点:

招标联系人:刘馨鸿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07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

项目编号:CRZLZFGL-2021-BZXZLZFKC-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8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租赁住房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162274.31万元;项目占地100000㎡,总建筑面积220062.93㎡(地上建筑面积155062.93㎡,地下建筑面积65000.00㎡)分A区、B区、C区建设。包括租赁住宅20栋,幼儿园1栋,配套公建1栋,配套商业4栋,地下功能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项目配建租赁住房2256户,规划居住总人口数3935人,户型分为50㎡、60㎡、80㎡三种户型。项目规划车位1893个,其中,地上车位450个,地下车位数量1443个。项目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消防等附属工程。

2.4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东至空地,南至锦绣东路,西至中韩丙二十一街,北至中韩丙九路。

2.5招标范围: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的岩土详细勘察。

2.6服务周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同时企业资质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5 项目管理团队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1日8时00分起至2022年 01月07日16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21日13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租赁住房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刘馨鸿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丽静

电话:130*****988

邮箱:********99@qq.com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07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 住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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