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活力温台”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首届“活力温台”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各有关高职院校、技师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大会精神和《教育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助力“活力温台”建设的意见》(浙政函〔2020〕136号),深化职业教育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引导各院校以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为着力点,推进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在信息技术应用、团队协作等方面水平提升,助力“活力温台”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活力温台”高职院校教学能力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温台两地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在职教师。

二、比赛时间

作品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17:00;

现场决赛时间:2021年6月26日。

三、比赛要求

重点考察教学团队(2—4人)针对某门课程中部分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评价目标达成、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

(一)教学内容。立足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对接职业标准(规范)、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在科学分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对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结合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等内容。实训教学内容应基于真实工作任务、项目及工作流程、过程等。

(二)教学设计。依据学校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选取参赛教学内容,进行学情分析,确定教学目标,优化教学过程,合理应用技术、方法和资源等组织教育教学,进行考核与评价,持续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专业课程应基于工作任务进行模块化课程组织与重构,采用强化能力培养的项目化教学等行动导向教学方法。

(三)教学实施。教学实施应注重实效性,突出教学重难点的解决方法和策略,实现师生、生生的深度有效互动,关注教与学全过程的信息采集,并根据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注重合理使用国家规划教材。专业课程应积极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引入典型生产案例;实训教学应运用虚拟仿真、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手段以及教师规范操作、有效示教,提高学生基于任务(项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学生的职业精神。

(四)教学应变。高度重视、积极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及时调整教学策略、组织形式和资源提供等,推动创新、完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更好适应“互联网+”、后疫情时代的职业教育生态。

四、比赛分组及参赛限额

(一)比赛分组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专业课程一组、专业课程二组3个组别。

1.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专业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3.专业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职业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二)参赛限额

1.每所学校报送作品总数不超过7个,其中公共基础课程组最多3个作品,专业课程一组最多5个作品,专业课程二组最多3个作品。每门课程仅限报送 1 个作品。专业课程一组、专业课程二组组内参赛作品所属专业大类均不能重复。

2.在2020年省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所在学校不能以同一课程报名参赛,且该教学团队所有成员不能参赛。

四、参赛作品及材料

教学团队选取某门课程在一个学期中符合要求的教学任务作为参赛作品,完成教学设计,组织实施课堂教学。教学内容要符合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应突出思想性、注重基础性、体现职业性、反映时代性;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内容应对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涉及 1+X 证书制度试点的专业,还应对接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教材的选用必须遵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鼓励推荐落实公共基础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思政和劳动教育要求、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和中外合作办学、针对高职扩招生源特点实施教学、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效果良好的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材料包括实际使用的教案、教学实施报告,另附参赛作品所依据的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五、比赛办法

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网络评审和现场决赛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经资格审核通过的参赛作品进入评审环节。

(一)网络评审

专家通过网络查看参赛作品和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网络评审成绩,产生三等奖及优胜奖作品并确定入围现场决赛的作品。

(二)现场决赛

现场决赛分赛前准备、内容介绍与教学展示、答辩等环节。

专家根据网评材料和现场决赛情况评定成绩。入围现场决赛的作品将于决赛前公布(评审指标见附件 2),将于决赛现场决出一、二等奖。

六、奖项设置

按比赛分组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40%,并设优胜奖、最佳组织奖若干。比赛获奖名单经公示、审定后公布。

七、报名及报送作品

(一)根据比赛组织需要,各学校需指定一名比赛管理员,负责组织各校的教师报名、作品报送等工作。比赛组委会不接受参赛教师个人报名。

(二)请各学校于6月7日17:00前将报名表、汇总表(附件3、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及作品材料报送指定电子邮箱:wkjf2020@qq.com,联系人: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李上献(****-********135*****696)。

(三)除报名表、汇总表外,所有参赛材料(含文件名及其属性)、现场展示和答辩的所有资料和画面等,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泄露参赛团队的地区、学校和参赛教师等信息,否则取消该团队参赛资格。

八、其他要求

(一)各学校应确定专人负责材料审核工作,核对参赛作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核对专业备案、人才培养方案网上公示、课程开设、授课班级人数、教学团队成员身份、实际授课,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备查,并检查参赛作品材料是否泄露信息。

(二)参赛对象应为温台两地高职院校(含广播电视大学、技师学院)在职教师,学校正式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可按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每个教学团队由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含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除公共基础课程组外,每个教学团队可吸收1名学校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赛。每位教师限报1个参赛团队。

(三)鼓励国家级和省级的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教学成果奖主持人以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教师报名参赛。

(四)教学团队所在学校须在近2年内实际开设参赛作品教学内容所属的专业(须依规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和课程,成员须实际承担有关教学任务。以虚假内容或虚假身份参赛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学校组织奖评奖资格(奖项评出后发现的,依规追回奖项),并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五)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参赛团队成员同意比赛组织方对参赛作品做公益性共享。

(六)各学校在组织校赛和作品准备过程中要严格遵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比赛各项准备工作。比赛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加比赛。


温州市教育局台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职院校 比赛 教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