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适老化衣柜及相关设施安装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适老化衣柜及相关设施安装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打造一个安全舒适、无障碍的生活环境,让他们更加健康、快乐的安享晚年。
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平面图以及评审标准,提出相关方案。所提供材料都需无毒无害、环保、牢固耐用。最终方案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
3.本项目为费用包干方式建设的交钥匙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现场情况以及采购人提供的图纸,负责具体方案的设计、成品制造、材料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并承担货物运输保险保管费、项目安装、调试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安装后的垃圾清理费、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保修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如成交供应商应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的,采购人有权在应付货款或质保金(如有)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成交供应商追偿。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时,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款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以及纠纷处理中发生的诉讼费、调查费、鉴定费、交通费等相关支出)。
5.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对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如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瑕疵或安装不当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问题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如达不到采购人使用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退换货、返工的责任和费用。
6.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整体项目质保期1年。如投标供应商承诺所供货物保修期高于贰年的,按其承诺的保修期执行。质保期内所有物资维护等要求全部免费上门服务。超出制造商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制造商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7.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免费保养及维修,所有主要部件或零部件的更换及维护等均要求进行上门免费服务。
8.如货物在交付使用一年内发生质量故障并且不能在五个日历天内修复,则从该故障修复之日作为起点重新计算保修期;如货物在交付使用一年内经维修两次仍不能按约定使用或经维修后同一故障在一年内重复发生,采购人有权选择退回有问题的货物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还货款或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货物。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先服务,后找原因”、“先补配件,后找原因”。
三、技术规格:按照采购清单数量及其经采购人确认的实施方案,完成适老化衣柜及其相关设施安装。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制定定期维护计划。
2.制定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5.故障响应:
5.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5.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6.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未在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按约定时间弥补缺陷,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由此产生的风险、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从质保金内扣除维修费用、管理费用(按维修费用的10%计取)等支出,若质保金不足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另行支付不足部分。质保金的退还不免除货物设备使用寿命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尽的技术指导及维修的责任。保修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其中设备供应价格不得超过中标单价。
六、验收标准:1.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后一周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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