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美县哲古镇边疆明珠小镇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措美县哲古镇边疆明珠小镇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措美县哲古镇边疆明珠小镇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0 19: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措美县哲古镇边疆明珠小镇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CZYZB-SN-202112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措美县哲古镇边疆明珠小镇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措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措发改【2021】3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措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措美县哲古镇。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对措美县哲古镇哲古社区内部主道路及入户道路进行硬化;新建停车场,改造升级水、电、讯、网、垃圾、污水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1)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设计内容包含项目前期踏勘调研工作,按政府审批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以上相关审批手续全部前期服务,向建设单位提供立项、用地预审、规划审查、环评等所有政府部门审批手续办理所需要的文本编制及全部评审工作。设计服务所需要的地质勘探、测绘、勘界、方案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跟踪答疑、关键部位验收、设计变更及变更审查等内容。建设过程中图纸变更审查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和现场指导与监督,完成其他所需文件资料和工作及相应后续服务工作

(3)措美县哲古镇边疆明珠小镇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验收,要求工程设计满足项目需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相关要求。以上所有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投入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

2.6计划工期:2022年3月15日-2023年3月14日,365日历天(含冬休期)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资质及业绩: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包括所有成员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相应行政区域内的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2)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项目总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相应的设计、施工的能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含牵头人)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满足上述3.3条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为满足上述3.2条要求的设计单位。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与成员单位一同进行投标备案,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以牵头人名义提交。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1日9时30分至2022年1月7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12月31日9时30分至2022年1月7日18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4日0930分,地点为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为牵头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无任何行贿受贿记录。

8.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及《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2018〕161号)文件有关规定。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措美县人民政府

地 址:措美县

招标单位:四川泽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9*****012

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镇 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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