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巩义市城市管理局厨余、果蔬垃圾转运车和清运车-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公告]巩义市城市管理局厨余、果蔬垃圾转运车和清运车-公开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1-12-31
公告内容文档项目概况 厨余、果蔬垃圾转运车和清运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21-122 | ||||||||||||||||
2、项目名称:厨余、果蔬垃圾转运车和清运车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60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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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基本概况: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建设的需要,巩义市城管局需要购买12辆纯电动厨余、果蔬垃圾转运车和2辆纯电动果蔬、厨余垃圾清运车; (2)采购内容:购买纯电动厨余、果蔬垃圾转运车和纯电动清运车,详见采购需求。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7)质保期:第一标段:整车质保期为一年,电池、电机、电控“三电”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第二标段:整车质保期为一年,电池、电机、电控“三电”五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纯电动厨余、果蔬垃圾转运车;第二标段:纯电动果蔬、厨余垃圾清运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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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是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果是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两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六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付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会议结束后至资格评审结束前通过以下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信用查询,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a)“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 b)“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企业; c)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d)“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7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郑财购[2019]8号)要求,自2019年9月起,根据生产生活类产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技术规范,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项目中,必须采购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车辆,因此,使用非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车辆禁止投标(具体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2年01月04日 至 2022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 | ||||||||||||||||
3.方式: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YTF)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完毕。投标文件线上递交需进行 CA 认证,开标时供应商必须通过 CA 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不见面开标室( 一 机位),投标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备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人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人应提前 30 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投标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 30 分钟,延时 10 分钟,40 分钟内投标人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5)监督单位名称: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 巩义市新华路85号 联系方式:****-********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巩义市城市管理局 | ||||||||||||||||
地址:巩义市杜甫路 | ||||||||||||||||
联系人:曹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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