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白洋淀大道西侧道路联通工程(安新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白洋淀大道西侧道路联通工程(安新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大道西侧道路联通工程(安新段)(项目名称)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白洋淀大道西侧道路联通工程(安新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行审投字[2021]17号)、关于白洋淀大道西侧道路联通工程(安新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安行审投字[202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安新县,1号通道以南,新安北堤以北(东),白洋淀大道以西。

2.2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共包括两条道路,道路等级均为三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总长20.202km,设计速度40km/h。其中新建货运外绕通2道L4全长11.119km,路基宽度18/20m,布设桥梁4座,涵洞 21道,交叉24处;徐新公路改造全长9.083km, 路基宽度20/21. 5m, 布设桥梁2座,涵洞5道,交叉20处。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监控工程、绿化工 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共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月,计划交工日期为2022年6月底,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道路绿化养护期自道路绿化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起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经招标人同意,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白洋淀大道西侧道路联通工程(安新段)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加固检测、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及整体提交。其中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工程勘察、测绘、物探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并且参与竣工验收、配合结算审计等工作等;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有土建、设备、桥梁加固、安装及必须的配套及公用设施部分;其他: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配合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工程保险、联合试运转、工艺调试、各类评审、检测报告、环保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运行费用及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其他部分。

2.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6212.5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

①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倒算5年,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投资金额不少于3亿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工作。

②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倒算5年,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投资金额不少于3亿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工作。

注:若同一合同业绩中包含满足上述勘察设计业绩要求的,视为满足本项目业绩最低要求。

③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合同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的已完工或竣工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已完工或竣工业绩),或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合同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的已完工或交工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PPP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已完工或交工业绩)。

注:若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合同或多专业施工总承包合同,其中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设计、施工范围内对应的项目总投资、合同金额满足规模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承担的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有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包括已确定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的项目经理。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包括已确定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至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部分。

(8)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9)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9)L项修改为本条);

v.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w.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x.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y.投标人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8)⑤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1款(7)、(8)、(9)项要求;②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本招标公告3资质要求并提供对应的业绩,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及业绩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评审依据.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满足资格要求的设计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实施;④ 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⑤联合体成员中不接受无设计、勘察或施工资质资质条件的成员;⑥勘察和设计工作必须由同一家单位承担。

(1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12)其他要求: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得兼任,且需要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之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的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7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4.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自主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投标人须同时完成在以上两个平台网站(缺一不可)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3售价:0元/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至时间:2022年1 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纸质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签到、解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1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 “惠招标”在线参与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2年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线上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地点为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大街266号)第一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如有补充、答疑、澄清、更正等内容将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并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关注。

8.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愿的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人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0。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人延误自行负责。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和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及审核。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 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新县建设大街

联系人:万经理

电话:177*****186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邮编:100055

联系人:杨经理、沈经理

电话:

***-********137*****877138*****594

电子邮件:yangweizhuo@cgci.gt.cn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勘察设计 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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