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公安边防支队新村港边防派出所海上警务室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陵水公安边防支队新村港边防派出所海上警务室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陵水公安边防支队新村港边防派出所海上警务室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时间:2014-05-20 17:04:11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陵水公安边防支队新村港边防派出所海上警务室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人
陵水公安边防支队
项目所在地
陵水
项目投资属性
政府国有投资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公安边防支队新村港边防派出所海上警务室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陵发改函【2013】73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陵水公安边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陵水公安边防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警务室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办公配套设施(含招待室、食堂、厨房、仓储、洗漱沐浴间、宿舍、宣传展示区等)、通信光缆等软件配套、港内渔排养殖区高清视频监控头。监控站。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招标范围:土建及安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为《省外建筑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里的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0日至2014 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由受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到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服务中心107室领取招标文件(节假日不办理招标文件发放,逾期不领取招标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14日,地点为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招投标监管网、陵水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陵水公安边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泓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陵水县 地 址:海口市国贸大道9号嘉陵大厦10楼B4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冯先生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138*****100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5-20 17: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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