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温州市“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创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温州市“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创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区学院,浙南产业集聚区组织宣传部、文教体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推进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精神,为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工作,以丰富的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文化礼堂“用”的热度和“育”的深度。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2021年“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创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 社区学校(分校)与当地文化礼堂联合申报;
2. 开展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活动有一定的特色课程,并形成一定的活动规模;
3. 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行动重点关注新型职业农民、青少年、老年人三类人群,至少具有1个有影响力的培训品牌项目。
二、创评程序
(一)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申报共同体数量要求为2-3个。由申报单位提出创评申请,经县(市、区)宣传和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各社区学院汇总上报至市社教办。
(二)创建程序
1.参照标准。共同体创建参照《温州市“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
2.组织申报。各县(市、区)社区学院根据区域内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发动,并在当地宣传和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审核和报送工作。
(三)评审程序
市社教办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单位和材料进行评审,报市委宣传部和市教育局综合评议后,确定2021年度温州市“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10个,并予以公示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文化礼堂是市民学习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开展终身教育工作的主要阵地。各地要对照标准,坚持以部门共识为基础、以资源共享为纽带,以品牌创建为目标,组织开展共同体创评工作,共同提升温州人文化学习和精神家园的品质,进一步满足老百姓终身学习和精神文化的需求。
(二)请各社区学院将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2、附件3)纸质稿一式一份于8月30日前寄送至: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永宁西路温州城市大学明德楼416,邮编:325000;电子稿发送至E-mail: 519491980@qq.com。联系人:市社教办黄峰;联系电话:0577-88288167。
附件:1.温州市“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评估指标体系
2.温州市“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申报表
3.温州市“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汇总表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标签: 文化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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