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二区)项目一期工程冻干生产线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二区)项目一期工程冻干生产线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二区)项目一期工程 冻干生产线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二区)项目已由长高经发审字〔202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专项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冻干生产线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二区)项目一期工程 冻干生产线项目
2.2招标编号:YTJL-ZB*******
2.3设备名称:冻干生产线
2.4采购数量:1套
2.5招标范围:二区一期的冻干口服液车间招标的冻干生产线包括灌装线系统和冻干系统,灌装线系统数量为1套,主要包括气洗机(含自动理瓶机、西林瓶上料)1台、灌装机(含半加塞)1台、旋盖封膜机(含铝箔封口机)2台和2台轧盖机,及相关连接部件;冻干系统数量为1套,主要包括4台冻干机、4套自动进出料、2套开放式隔离系统、2套充氮防护隔离器、1套CIP清洗站和1台过氧化氢消毒机;
2.6技术要求:要求建成先进、高效、可靠的冻干生产线,符合美国FDA标准要求(系统硬件及软件通过验证),投标设备符合设计制造、集成、检查和测试、包装、交付、安装调试、验收、培训、验证阶段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交货地点:东至卓越东街、南至城南大路、西至规划三路的冻干口服液车间;
2.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7个月到达二区一期的冻干口服液车间;
2.9质量标准:符合美国FDA标准要求(系统硬件及软件通过验证)及招标人要求;
2.10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880万元(含税);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人员、设备和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其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开标日前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并购买招标文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yitaoxiangmujilin@126.com),标注好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开标日前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承诺书(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平台”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书面声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4.2如投标人网上报名资料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报名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在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楼301室。
5.2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APP”视频会议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视频会议,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派一名投标代表参加本次会议,如未及时参加视频会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3不强制要求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或其他方式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至开标地点。(但对于邮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文件破损和时效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且投标人采用的邮寄公司需能提供上门派送服务,对于那些自动寄存快递柜的方式,我公司不予认领,投标人需要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采用邮寄或其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南侧汉森香榭里31号楼2层
联系人:邴女士
联系电话:****-********
技术联系人:张立荣
技术联系电话:150*****490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长春市生态西街与和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号楼301室
联系人:张爱丽
联系电话:135*****268
2021年12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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