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数控技术专业建设电子化招标公告

2014年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数控技术专业建设电子化招标公告

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财采〔2014〕136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教育局的委托,按照宜春市政府采购办批复,就其“2014年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江西长江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数控技术专业电子化公开招标建设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1 、项目编号:JXYCCG-2014-136-2

2 、项目内容

2.1 项目名称:2014年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江西长江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数控技术专业电子化公开招标建设项目

2.2 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控制价

技术参数

1

普通车床

5

379180 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清单

2

数控车床

2

3

沙轮机

6

3 、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注册资金需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及以上;

(7)所投产品制造商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8)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提供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项目的书面售后服务承诺;

(10)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11) 经销商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 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书面售后服务承诺、 以上证书必须提供 原件 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

注: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型号产品(指所有品目均为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

4 、 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 , 售后不退。

6 、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网络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6日上午8:00-12: 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请于开标前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 , 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投标人必须于2014年6月6日17: 00 (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

标书费汇款账号:

开 户 名 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宜春市金城支行

帐 号:1932 1589 0443

7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6月10日上午9: 00 (北京时间),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8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9 、本项目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货、货物的备品备件、附件费、配套管理服务费(按中标总额的3%计收)及中标中介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中配套管理服务费应当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向宜春市教育局缴纳,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10 、 投标须知:

10.1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予以“资格标”注明,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10.2 、本次所投货物设定为一个包 , 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供货能力、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进行投标。投标单位必须能满足所投货物的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货物能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设备招标采购预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预中标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费用由预中标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与招标要求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10.3 、 投标人必须独立响应招标,一旦中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4 、本项目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货、货物的备品备件、附件费、配套管理服务费(按中标总额的 3% 计收)及中标中介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中配套管理服务费应当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向宜春市教育局缴纳,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 。

10.5 、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定起 60 个日历日内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供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0.6 、付款方式: 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丙方后 10 天内,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审核验收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5 %,余 5% 合同总价款的在一年后付清。

10.7 、 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进行供货,直至验收合格;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及服务至少 免费质保 二年(材料、人工全免费上门服务)。

10.8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 其产品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如发现伪劣三无产品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责任。

11 、其它条款:投标单位要求填写好分项报价、总价及采购人部分末注明的材料参数【开标一览表(凡涉及投标报价的)应单独密封好装入投标书内】。

12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 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3 、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 47 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14 、采购人联系电话:139*****841

联系人:罗女士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高士北路丽景山庄15栋三单元101

开标地址: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联 系 人: 罗觅婷 周盼莹

电 话:****-******* 130*****176 155*****036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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