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2021年营销物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2021年营销物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2021年营销物品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2021年营销物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项目编号:ZBTT-CG-2021-032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各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家,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中选人 | 备注 |
1 | 陶瓷茶具和地方特产类商品 | 631480元 | 1家 |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每个标包选取1名中选人,参选人可同时参与2个标包应答,但每个参选人最多只允许中选1个标包。参选人应按比选文件格式提供标包优选顺序表,否则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标包顺序确定该参选人标包优选顺序。 |
2 | 生活用品和办公电子产品类商品 | 354940元 | 1家 |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拟选定2家参选人完成市场营销物品供货。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金额达到上限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2.3预算金额:98.642万元(含税)
2.4实施地点:淄博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相关商品经营资质。
3.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类),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业绩要求: \ 。
3.5控股管理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黑名单”的。
注:参选人须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 和“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7参选人关联关系审查:
(1)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未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的,信息一致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
(2)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注:参选人控股管理关联关系信息表模板(比选文件后附),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对参选人控股管理关联关系信息表内容进行复核确认。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5.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6日17:00,逾期购买比选文件的将被拒绝。
5.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两种方式任选其一,疫情期间避免接触推荐使用电子邮件获取方式):
a.现场获取方式
请于规定时间内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或复印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发售地点(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B座1003室。
b.电子邮件获取方式
请于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淄博铁塔营销物品-参选人单位全称”)发送以下资料:
(1)参选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电子版本(格式见公告附件);
(4)比选文件费用电汇凭证。(请参选人在获取比选文件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比选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交纳的,可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参选人单位名称一致)或以个人名义汇款(汇款时备注单位名称)。
5.1.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比选文件购买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李晓丹;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开元支行;
5.1.4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6.参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参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参选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9时30分。
参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B座1003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应答文件:
6.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参选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参选应答文件开启在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参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56号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丛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B座1003室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傅超
电 话:137*****593
电子邮件:shandong@xhtc.com.cn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标签: 营销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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