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社区老年学习苑创建评审及“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社区老年学习苑创建评审及“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鹿城、瓯海、龙湾、洞头社区学院(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根据《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工作要点》《关于开展2021年社区老年学习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温州市教育局、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申报的社区老年学习苑开展评审,同时对历年创建的市级社区老年学习苑开展“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及“回头看”对象

1.15所新申报市级社区老年学习苑单位;

2.历年已创建市级社区老年学习苑。

二、工作时间

11月15--26日。

三、评审组成员

评审分鹿城、瓯海、龙湾、洞头四组,具体人员安排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须对照市级社区老年学习苑创建标准,认真梳理总结创建或历年工作情况,形成佐证材料齐全的电子或纸质台账,以供评审组评估检查。

(二)各评审组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把握标准,采取汇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

(三)参与评审工作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

附件:2021 年市级社区老年学习苑评审及“回头看”安排

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创建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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