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度无锡市太湖贡湖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自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度无锡市太湖贡湖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自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江苏省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8]47号)和2021年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要求,经研究,拟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2021年度无锡市太湖贡湖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自评估报告”,现面向社会遴选相关服务单位。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水利局。

  二、项目名称

  “2021年度无锡市太湖贡湖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三、项目内容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DB32/T4030-2021)规定的内容开展太湖贡湖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的评估,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无锡市太湖贡湖饮用水水源地(贡湖沙渚、贡湖锡东饮用水水源地)2021年度水量保障、水质安全、组织管理、日常监管、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2、收集相关部门、单位的资料,先期按照《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指南(试行)》的要求完成自评估表的填报工作。

  3、综合各方面提供的资料,对照《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评估指南(试行)》确定的5类36项指标,逐一进行分析评价,总结2021年的长效管护工作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自评估报告。

  四、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控制在12.5万元以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或咨询机构皆可进行申报。

  1、申报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附书面声明)。

  3、掌握太湖贡湖的水文、水质、取水、水利工程、引江济太等基础资料,具有相应的水源地监测、评价业绩。

  4、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书面声明)。

  5、拒绝下述单位参加本次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有水源地长效管护和保护评估报告编制业绩的优先(需提供证明)。

  六、遴选方式

  申报单位须根据项目要求提交相应资料,申报文件必须为密封件(1份,装订成册),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件内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文件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法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人员组成、相关业绩成果等)。

  2、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简要)。

  3、针对本项目的费用测算。

  4、报价表(可附在报价材料中,注意需单独加盖单位公章)。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5万元。

  2、各申报单位在不超过12.5万元的情况下自行报价,经我局水资源处组织的评审后(不见面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确定后,将在无锡市水利局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3、本次遴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申报,本项目实施时不得分包、转包。

  4、本次遴选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最终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支付。

  5、项目完成时限: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

  6、项目通过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我局水资源处提交经修改完善的《2021年度无锡市太湖贡湖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自评估报告》(内含:上报水利部的自评估表)5份(含电子版)。

  八、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1月5日(星期三)下午13:30,逾期提交不予接受(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288号无锡市水利局711室。联系人:王惠,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表

  无锡市水利局水资源处

  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度无锡市太湖贡湖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自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附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饮用水 评估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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