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驾驶业务劳务承包服务招标(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车辆驾驶业务劳务承包服务招标(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受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在(网址: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对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车辆驾驶业务劳务承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单位,就本次招标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车辆驾驶业务劳务承包服务
2、项目基本情况: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13辆机动车辆。
3、服务范围:招标人将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13辆机动车辆驾驶业务的劳务委托给投标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二、资金来源
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支付本次招标所签订合同约定的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范围中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2、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备有效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服务,注册资本在200万及以上;
3、具有工业企业驾驶服务外包业绩5年及以上;
4、证照齐全,有履行合同相适应的资金规模,具有与承包业务相关的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办法;
5、承包方所提供的车辆驾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资质、敬业精神和个人形象,有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采用网购的方式发售。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该是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客户服务部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层,邮编:100055,邮箱:,联系电话:400-018-4000,传真***-********。
2、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3、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5月21日-2014年5月27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的电话:电话:********00-8040,8041,传真号:***-******** 联系人:洪宇,周强。
4、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人民币。
5、购买招标文件的办法
(1)潜在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 号:****************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号: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帐 号:****************29
注:此二个账户为专用账户,不得汇错。
(2)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国电力商务网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有关信息。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购买信息填写完毕后自动生成)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等待审核。
注: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3)招标文件销售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审核,批准并在中国电力商务网后台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招标代理机构批准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日上午11: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不组织现场踏勘。
(8)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号)。
(9)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4年 6月11日上午11:00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号)。
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有效期为120天,金额为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五、其他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招 标 人: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626号
邮 编:*******
联系人:赵丰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丰台区西三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4层
联系人:杨兴濂 (项目经理姓名)
邮编:100055
电话: ********00-1-8091(本标段定标后,保证金退还、开票及标书费发票等业务请拨打电话:********00-1-8095,联系赵经理)
邮箱:yangxl@xb.cgdc.com.cn
(出售招标文件事宜请与本章第1.4.3条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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