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1-330833
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1-330833
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1-330833
(三)预算金额:4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1、代为参与广东筑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起诉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政府一案全部诉讼活动;2、代为申请复议;3、代为起诉/答辩;4、调查取证或代为申请调查取证;5、代为陈述案情和意见;6、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复议请求; 7、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8、进行和解;9、代为申领复制庭审笔录及案卷材料;10、代为上诉;11、代为签署或签收本案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书;12、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法律事务。 | 1 | 个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叶东明 *******
采购单位: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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