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智谷集团债权纠纷诉讼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智谷集团债权纠纷诉讼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1、项目名称:湖南智谷集团债权纠纷诉讼服务项目

2、采取基础费用加风险代理费模式,诉讼标的********.03元,利息另计,基础代理费与风险代理费合计上限值不超过壹佰万元整(*******.00元)。基础费用不参与报价,为固定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供应商须直接响应,否则视为不合格;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非批量案件,系个案诉讼。诉讼标的为********.03元,利息另计。该纠纷源于采购人与湖南某建筑公司合作融资,该建筑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无力偿还银行融资款,作为合作融资方,采购人下属公司湖南智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被银行划扣了本金********.03元,同时银行寄送了代偿证明,现拟对湖南某建筑公司进行诉讼追偿。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2、服务时间及地点

2.1、服务时间:自实际接收甲方工作指令之日起至法律服务内容履行完毕之日止。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供应商就本项目的事宜提供法律服务,负责的法律服务范围和内容包括:

(1)进行一审、二审(如有)、执行(如有)、破产(如有)全过程法律诉讼程序;

(2)进行被追偿人的财产线索跟踪,对接法院审判、执行、破产各阶段,根据证据及事实情况及时做好查封、冻结等诉讼保全手段推动追偿,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3)参与服务期内本项目有关采购人的会议、谈判,进行法律咨询、决策风险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

(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服务。

(二)人员要求

1、供应商需指派具备担保追偿经验的律师组成本项目工作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具体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为单位合伙人);协办2人(要求为执业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人员缴纳近三个月(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社保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以上。

2、如团队主要成员发生变更,供应商将及时调派具有相应专业特长和资历,并获采购人认可的律师参加本项目工作。根据工作进展和工作量的要求,供应商也可能适当调整项目团队成员人数。

(三)保密要求

1、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口头陈述等采购人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通过合法程序被公众所共知的信息,包括由保密信息权利人向不特定的公众公开的信息;

(2)由保密信息权利人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

(3)从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取的信息;

(4)保密信息权利人声明为非保密的信息。

3、除非采购人事先同意,供应商不得直接和/或间接采取披露、泄露、转让、许可或其他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若根据有关法律、司法或行政程序,需要披露保密信息,供应商应在披露有关保密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采购人,并积极配合采购人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依法避免或限制对保密信息的披露。

4.保密信息部分公开,供应商仍有义务对保密信息的未被公开部分履行保密义务。

六、验收标准

四、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单位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湖南智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2、付款方式:

(1)基础费用:一审立案受理后支付20%,出具一审判决书后支付60%,出具二审判决书后支付至85%(如有),执行立案受理后支付至95%(如有)。余款待争议标的全部回款或对方破产清算程序完毕或注销完毕后支付。

(2)风险代理费:上限值为执行回款总额的3%,按实结算,按季度支付,基础代理费与风险代理费合计上限值不超过壹佰万元整(*******.00元)。

2、服务时间及地点

2.1、服务时间:自实际接收甲方工作指令之日起至法律服务内容履行完毕之日止。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所有费用包干,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5、因集团扁平化管理,采购人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使用单位为湖南智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系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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