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某单位装修工程(第二次)(心理服务站工程建设)采购公告

大通某单位装修工程(第二次)(心理服务站工程建设)采购公告

大通某单位装修工程(第二次)(心理服务站工程建设)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ZZB-2021-029)

大通某单位装修工程(第二次)(心理服务站工程建设)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大通某单位装修工程(第二次)(心理服务站工程建设)

1.2采购人:大通某单位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2计划工期:30天

2.3建设地点:大通县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承揽范围。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2)财务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持授权委托书购买采购文件。

标书购买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qhdzzgs@163.com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2801 2001 0400 0229 1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 15:00,地点为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2年1月7日 15:00,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通某单位

地址:大通县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东支行

账 号:****************0377

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心理服务 装修工程 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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