湔江酒店装饰装修工程、彭州市兰庭丽景8号楼装饰装修改造工程2个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湔江酒店装饰装修工程、彭州市兰庭丽景8号楼装饰装修改造工程2个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湔江酒店装饰装修工程、彭州市兰庭丽景8号楼装饰装修改造工程2个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湔江酒店装饰装修工程、彭州市兰庭丽景8号楼装饰装修改造工程2个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112-510182-04-01-431948】FGQB-0414号、川投资备【2112-510182-04-01-925088】FGQB-0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12-510182-04-01-431948】FGQB-0414号、川投资备【2112-510182-04-01-925087】FGQB-04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天彭街道、致和街道
2.2建设内容:①彭州市湔江酒店装饰装修工程:本项目装饰装修标准为四星级酒店标准,包含总建筑面积约19550㎡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总平面积约3000㎡提升工程,建筑外立面约3600㎡光彩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1712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4559.65万元;②彭州市兰庭丽景8号楼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00㎡,建筑外立面改造约2275㎡。本项目总投资约3095.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657.58万元。
总投资约20224.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7217.23万元。
2.3计划工期
①彭州市湔江酒店装饰装修工程总工期:24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75日历天);②彭州市兰庭丽景8号楼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总工期:15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45日历天)。(最终各子项工程施工工期以施工图完成后按工期定额计算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及项目实施内容
2.4.1设计:各子项目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配合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2.4.2施工:承包人应完成各子项目建设、采购等所有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工作范围为准。
2.4.3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文件若涉及专家论证或评审的,产生的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设计资质投标人需提供 ) 。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须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1.7财务要求:
无;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2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资质单位提供,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设计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设计业绩);
(2)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独立的施工业绩,可以是属于一个联合体项目的施工业绩,也可以是EPC类的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01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州市医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彭州市西河东路29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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