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市区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3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医保发〔2021〕55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340号)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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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保障局 药品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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