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枳壳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编制服务中标结果
江津区枳壳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编制服务中标结果
项目概况:
“重庆市江津区枳壳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21C02889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枳壳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9,000.00元
采购需求:
根据区领导关于加快江津枳壳产业发展的批示要求和我区实际,编制江津区枳壳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规划编制需符合我区地理、环境、气候资源禀赋,规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背景情况、总体要求、空间规划、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效益分析等板块内容,并符合国家和市级相关文件要求。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规划编制等各项工作,并提交编制成果,能通过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必须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逾期的,每逾期1个自然日,中标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以此类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2月21日 至 2021年12月2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2月24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4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多种经营技术推广中心三楼会议室(江津区几江街道大同路239号)
询价开始时间: 2021年12月24日 10:00
询价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多种经营技术推广中心三楼会议室(江津区几江街道大同路239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4.售后服务承诺(格式附后);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承诺书(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注: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每面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按本询价通知要求填报后,密封现场送达。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封面单位名称和密封处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有关要求:
1.各投标人需对总价及各单项内容分别进行报价,且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投标文件请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总的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6)信封密封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7)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加盖骑缝章的;
(8)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9)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主动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于2021年12月23日18:00前书面提交。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将通过集中采购机构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刁莉华
采购人电话:150*****471
采购人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大同路239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