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侨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侨港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银海区侨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侨港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银海区侨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侨港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现将《侨港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侨港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5日
侨港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22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重要环节,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解决群众看病难,逐步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维护和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对促进社会公平、社会和谐有着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2021年12月31日前,各镇户籍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达95%以上。重点关注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脱贫人口、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参保情况。
三、缴费标准及时间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20元,城乡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民发〔2014〕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医保规〔2021〕3号)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三)待遇享受
城乡居民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从次月1日起享受医疗待遇。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当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属于初次和逾期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属于中断参保缴费的,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医疗保险待遇。持居住证参保的,个人和当地居民相同的缴费标准。
(四)参保缴费办法
1.新参保人员到辖区各镇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已完成参保登记的新参保人员和续保人员可到村委刷POS机缴费、到银行营业网点柜台、银行自助缴费渠道以及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缴费、支付宝市民中心缴费、广西电子税务局、办税大厅等渠道进行缴费。
2.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负责提供新生参保名单,经办机构负责录入后,由家长按上述途径自行缴费。大中专院校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由所在学校代收。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责任制。镇各村社区干部对本村社区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负总责、负全责,落实责任,安排专人专管。敦促各村、社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及早部署,集中时间,责任到人,将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督查,推动工作进展。征缴工作实行进度周报、月报制度,各村社区协填写《侨港镇各村、社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统计表》(附件2),从10月起每月3日前按时上报参保缴费进展情况。由我镇政务服务办公室医保经办人员统计参保情况,并及时将各村、社区进展情况汇总报区医保经办中心。
(三)加强部门联动和指导。医保征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增进共识,共同促进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同时强化对各村、社区对征缴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征收工作。
(四)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动员会、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镇各干部职工要熟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向广大群众精准解读政策,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除了传统宣传、集中宣传外,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参保群众充分了解城乡医保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医保征缴社会舆论环境。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至10月)
镇政府班子领导于10月底前组织召开动员会,镇挂钩领导、机关各部门、线口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及协管员参加,动员部署全镇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镇挂钩领导组织召开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部署会,村委、社区支书干部及协管员参加,部署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具体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1月—12月)
通过入户的形式进行宣传动员,挂点部门领导及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协管员,分片入户进行宣传动员。向户主发放参保和政策宣传资料、动员群众参保缴费。
附件:1.侨港镇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分配表
2.侨港镇各村、社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统计
表
附件1
侨港镇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分配表
序号 | 村社区名称 | 任务总人数 | 参保率达(%) | 参保目标任务数(含职工医保) |
1 | 侨北社区 | 6501 | 95% | 6176 |
2 | 侨中社区 | 6232 | 95% | 5920 |
3 | 侨南社区 | 4167 | 95% | 3959 |
4 | 亚平村委 | 744 | 95% | 707 |
5 | 电建村委 | 2955 | 95% | 2807 |
6 | 学校 | 2482 | 95% | 2358 |
侨港镇总计 | 23081 | 95% | 21927 |
附件2
侨港镇各村、社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村、社区名称 | 户籍总人数 | 应参保人数 | 已参保人数 | 参保率 |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 |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 异地医保 | 不符合参保人数 | 现役军人 | 死亡 | 婚出 | 出国定居 | 服刑 | 空挂 | 失联 | 未参保人数 | 备注 |
X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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