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航运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0】16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为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建设船台1座、码头3座共14个泊位。搜救中心船台为修造船舶使用,其余为客运码头,搜救中心码头客运泊位1个;仙女湾码头客运泊位1个;沙岛码头24m游艇泊位4个,8m小艇泊位8个。施工地点为青海湖渔场、青海湖二郎剑西码头、青海湖仙女湾景区、青海湖沙岛景区。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4年6月15日至2014年10月31日,监理服务期: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2个监理合同段.

第一监理合同段为 JL1标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青海湖航运二期工程(搜救中心码头、仙女湾码头、沙岛码头、搜救中心船台及其配套设施)施工的客运泊位、游艇泊位、船台、滑道等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第二监理合同段为 JL2标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青海湖航运二期工程(搜救中心码头、仙女湾码头、沙岛码头、搜救中心船台及其配套设施)施工的趸船设计、建造及安装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参与第一监理合同段为 JL1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审定的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省内企业水运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业绩。

参与第二监理合同段为 JL2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的机电安装工程(船舶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月21日至2014年 5 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内容的复印件到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交通科技大楼裙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2日 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交通科技大楼裙楼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北大街3号

邮 编:810008

联 系 人: 李永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8

联 系 人:张怡

电 话:****-*******

传 真:****-*******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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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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