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14866]南沙明珠农业公园(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JG2021-14866]南沙明珠农业公园(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南沙明珠农业公园(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南沙明珠农业公园(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1-1486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月1日 0时0分~2022年1月2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998.5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2.1和3.2.2点资质: 3.2.1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澳门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要求或符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港澳工程及相关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南开建交规字(2021)1号)文的规定。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香港、澳门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港澳工程及相关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南开建交规字(2021)1号)确定。3.2.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3.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香港、澳门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澳门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或符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港澳工程及相关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南开建交规字(2021)1号)规定。设计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香港、澳门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港澳工程及相关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南开建交规字(2021)1号)确定。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澳门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招标人应在合格条件中明确香港、澳门专业人士的资格要求。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为: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4日 10时0分 - 2022年1月2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月1日 0时0分 - 2022年1月2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月24日 9时45分 - 2022年1月2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何工
  • 代理联系人:冯工
  • 联系方式:********089
  • 代理联系方式:********922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监督电话:***-********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项目设计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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