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伦春兴安名苑小区15#楼建设工程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行审字[2014]1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鄂伦春自治旗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总面积4931.6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050.16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881.52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鄂伦春旗大杨树镇。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暂叁级以上(含暂叁级)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5月21日至 2014 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101室)报名。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五大员证,上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毕业证、社保证明、身份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外进施工企业需提供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注册手续,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叁份(A4纸)。近两年企业的业绩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年5月26日至2014 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在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1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15日 10时0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1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伦春自治旗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伦春旗大杨树镇老客运站 联 系 人:李艳梅邮编: 165456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spzxq1962@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101室 联 系 人: 沈 威 邮编: 021008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cdzbdl@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