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招标公告

液氨招标公告



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液氨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FJZJTY********

招标单位: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2日

一、投标邀请


1、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由福建省政府批准成立,注册资金3亿元。公司一期工程为年产2万吨高精度铜及铜合金板带材,主要产品为锡磷青铜带、锌白铜带、紫铜带和引线框架铜带等。现公司决定对液氨进行招标采购,竭诚欢迎信誉好、实力强的供货商参与投标。我司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优秀的供应商与我司合作。

2、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物料及技术规范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合同格式

(7)附件 (8)其它资料

3、招标单位: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上杭县南岗工业园区同兴路6号

邮编:364200

4、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按下述方法与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林杭生Tel/Fax:****-*******/*******、E-mail:********7@QQ.com

5、此次招标时间定于2014年06月10日,投标人应于招标当日上午8:20前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邮寄至或送至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处-----刘丽梅女士收。

联系人:刘丽梅 Tel/Fax :****-*******/******* 

招标单位将于2014年 06月 10日上午9:00在投标人自愿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开标。

6、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本招标文件中所涉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2014年 5月22日


二、投标人须知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 说明

B、 招标文件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E、 开标

F、 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G、 授予合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液氨采购项目

2

15.1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

3

16.1

投标有效期:30天

4

17.1

投标文件:正本1本、副本2本

5

18.2

投标文件递交: 开标地点

6

22.1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6月10日8:20 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2014年06月10日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7

25.2

其他评标考虑因素:付款条件与商务优惠

8

31.1

数量变更:

9

注意事项

1请将开标一览表及报价详细清单单独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均不能含有报价或商务条款,正本或副本含有报价或报价条款的按废标处理;2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分别密封,我司先开技术标后开商务标。

若需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接到招标文件后认真填写附件1-6中的投标回执表后盖章回传真至0597-*******

A、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中所叙述的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只有具备经营资质和供应能力的投标人,才允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销售和售后服务。

3、定义

3.1“招标单位”系指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3.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3“物料”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物料、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4“买方”系指购买物料的单位。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买方是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3.5“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物料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单位或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这些费用。

B、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物料和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单位将拒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送达到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把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送达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补充和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8.1除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附件1):

(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物料说明一览表、规格偏离表、物料详细清单、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2)按第13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按第14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物料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4)按第15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可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物料进行全部投标。

10、投标书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以及投标书列明的各种文件和表格。

11、投标价格

1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相应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拟提供的物料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分项报价为准。

11.2招标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对每种物料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物料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未到达买方前的费用)、税金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11.4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运输方式:卖方负责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卸车由买方承担。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应采用人民币。

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上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为说明13.1款的其他证明文件。

14、物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物料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述证明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表格进行填写,并可补充说明。

14.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所指出的工艺、物料和材料的标准,以及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应基本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个别投标人可能发生的不正当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3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或银行汇票的方式提交招标人。

招标人的开户名称: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杭县支行

账 号:***************

15.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现金或银行汇票)与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一起投递,任何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金额低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3天内予以退还(不加计利息)。

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15.7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如果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终止之前撤回投标;

(2) 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 按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

B、 按第35条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16、投标有效期

16.1所投的标应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6.2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第15条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妥善的包装密封,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正本、副本”封面均应注明: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到”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18.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8.4投标人还应将投标文件正本里已填好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投标保证金正本一起装入一个单独密封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18.5注意事项:“技术标”中不能附有报价单或报价条款。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可邮寄或派人送交。递交时间以招标人接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19.2招标单位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19.3电报、电话和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单位将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所涉及修改或撤销以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7、18和1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21.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 标

22、开标

22.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选,。

22.2招标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代表可自愿出席。

22.2开标时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与其投标文件在内容上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为准。若投标人的撤销投标通知按第21条要求送达,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F 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23、评标

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单位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技术、使用部门相关专家组成。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若大写与数字间有出入,则以大写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废除。

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24.3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

24.4评标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4.5评标小组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25.1评标小组将对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25.2评标的主要内容是:物料的技术参数、物料质量和价格、互换性及标准、物料先进性、可靠性、寿命、交货期、运输条件、售后服务、企业信誉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确定最低评标价中标

26.1确定最低评标价中标的评估原则:

A、 投标物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 报价合理,对买方最为有利;

C、 在买方承受能力内,价格性能比最为合理;

D、 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企业信誉;

E、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2最低评标价中标是基于各种评标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它并不一定是最低报价的投标。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并不排除邀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某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协商的可能。

28、保密

28.1开标后,参与招标的评委及工作人员的手机关机后将统一收到监察审计人员处,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G 授予合同

29、资格后审

29.1评标小组将审查所选择的最低评标价中标的投标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9.2审查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评标小组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29.3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当作废标处理,评标小组将对下一个最低评标价投标作出类似的审查。

30、授予合同的准则

30.1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而并非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0.2评标小组有权把投标物料全部授予一个投标人或分别授予不同的投标人。

3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31.1评标小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物料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2、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评标小组有权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由此造成给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亦不作任何解释。

33、中标通知

33.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3.2招标单位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随即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但可不必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3.3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5、履约担保

35.1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提供了所有的物料和服务后给予退还。

第三章 招标物料及技术规范

一、 招标材料一览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需求量

需求时间

备注

1

液氨

一等品

400吨/年

按招标方指定时间交货

一、气保站液氨使用实际情况:

1、每年需求量400吨左右,每月用量30-35吨,每日用量1.3吨。

二、主要技术参数:
主要成分 氨含量: 大于99.8%
外观与性状 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
熔点(℃) 熔点:-77.7℃
沸点(℃) -33.35℃
相对密度(水=1) 0.9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气体0.6
饱和蒸气压(kPa) 1.59(20℃)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爆炸极限%(V/V) 16--25%
溶解性 易溶于水,在醇中溶解度中等。
主要用途 用于制药、工业、农业施肥等。
其它理化性质
其他技术参数:投标方提供

三、气保站液氨需满足以下生产条件:

对原料氨的要求,主要鉴于两点,一是分解后产气纯度的要求;二是防止催化剂中毒的要求。

原料氨中的含氧量、含水量,直接影响分解后产品气的含氧量和露点。杂质过高,会增加后级气体处理负担,造成设备故障。

催化剂中毒,是由于表面吸附一些物质而使一部分表面不起作用,即使是一小部分,也能使催化剂丧失活性。能引起催化剂中毒的物质有:水蒸汽、CO、CO2、O2和S、H2S、As、P、PH3和油等。其中水蒸汽、CO、CO2、O2是暂时性中毒;S、H2S、As、P、PH3和油是永久性中毒,无法再生。

因此,分解用原料氨,要求是高纯度氨。一般要求用户使用优等品或优等品以上的氨。

不同等级氨的杂质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氨含量

≥99.9%

≥99.8%

≥99.6%

残留物含量

≤0.1%(重量法)

≤0.2%

≤0.4%

水分

≤0.1%

——

——

油含量

≤5 mg/kg(重量法)

≤2 mg/kg(红外光谱法)

——

——

铁含量

≤1 mg/kg

——

——

四、服务与培训:

1、在更换液氨时,卖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2、对与液氨有关的管理、维护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支持,使使用方掌握有

关液氨的使用和维护的知识。

说明: 1、投标方提供的液氨必须符合招标方气保站用。

2、买方有现成50m3储罐,现已具备受料条件。

3、卖方必须提供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书和运输许可证书。

4、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请各个投标人在报价时做好风险控制。

5、本次报价以满足上表的技术指标为准,并注明产地,提供质检报告。

6、到货验收数量是买方的过磅数量为准。

四、合同一般条款

目 录

1、定义

2、技术规范

3、专利权

4、包装要求

5、装运标志

6、装运通知

7、保险

8、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技术资料

10、质量保证

11、检验

12、索赔

13、拖延交货

14、违约赔偿

15、不可抗力

16、税费

17、履约担保

18、纠纷的解决

19、违约终止合同

20、破产终止合同

21、通知

22、变更

23、计量单位

24、转让和分包

25、适用法律

26、合同生效及其他



1、定义

1.1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物料”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物料、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物料的单位。这里是指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物料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物料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使用的地点。这里是福建省上杭县南岗工业区同兴路6号 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卸货地点。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合同技术规格规定判定合同项下的物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技术规范

2.1提交物料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提交的物料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物料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物料,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物料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物料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按国家标准包装并用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物料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物料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物料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通知

在卖方已通知买方物料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物料名称、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7、保险

如果物料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物料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物料。受益人为买方。

8、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

9、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9.1卖方应将每批次物料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技术资料内容详见“合同特殊条款”)包装好随同每批物料一起发运。另以快件邮寄3套技术资料到买方供应处。

9.2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补寄给买方。

10、质量保证

10.1卖方应保证物料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物料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满意的性能。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物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负责更换有缺陷的物料,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0.2按10.1条规定,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应作出明确答复,提出补救措施并及时处理,否则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3质量保证期限,最短不短于五年。

11、检验

11.1在交货前,供应商应对物料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料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供应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1.2物料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物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如发现物料的质量、规格、性能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按检验标准根据自行检验结果或国家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现场检验规则见“合同特殊条款”。

11.3买方有权在物料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方便,具体见合同特殊条款规定;买方监造人对物料质量问题不负责任。

12、索赔

12.1根据合同第9条和第10条规定,如果卖方对物料与合同不符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和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物料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物料低劣损坏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物料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物料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12.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履约担保中或和未付的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3、拖延交货

13.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如果卖方未得到买方同意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从履约担保中赔偿,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3.3条规定取得买方同意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按迟交货或未提供服务的交货总价的每周0.5%计收。

15、不可抗力

15.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或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税费

16.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买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16.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16.3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卖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买方认可的正式税务发票。

17、履约担保

17.1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了合同项下的所有物料和服务后给予退还。

17.2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8、纠纷的解决

18.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向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8.2在起诉期间,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违约终止合同

19.1当卖方出现如下情况下: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料;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在发生以上(1)或(2)情况下,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19.2在买方根据第20.1款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物料。卖方应对购买类似物料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0、破产终止合同

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通知

21.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2、变更

22.1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按第22条规定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物料的工艺、设计或规格;

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交货地点;

卖方必须提供的服务。

22.2若上述任何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

23、计量单位

23.1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4、转让和分包

24.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义务。

24.2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5、适用法律

25.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合同生效及其他

26.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的履约担保后即开始生效。

26.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各执二份。

26.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全权委托设计单位对卖方物料制造过程进行图纸审核、监造和必要的检验,卖方不得拒绝且应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



五、合同特殊条款

目 录

条款序号 标题

1 定义

6 交货方式

9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10 技术资料

11 质量保证

12 检验

12.2 检验规则

12.3 监造

18 履约担保



下列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定义:

(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6)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本项目招标的中标方)

(7)现场:本合同项目下物料使用地点在: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现场(福建省上杭县南岗工业区同兴路6号)

6、交货方式:

6.1本合同项目下的物料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在商务谈判中商讨。

10、技术资料:详见“三、招标物料及技术规范”

11、质量保证:

12、检验:

12.2检验规则:

12.3监造:当合同数额较大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监造。

18、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和第35条。



六、合同格式

项目供货合同

合同号: 日期:

签约地:

合 同

(以下简称“买方”)和

(以下简称“卖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物料及技术规范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合同一般条款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合同特殊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填写完毕的投标书 (投标文件)

(5)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文件)

(6)物料说明一览表和物料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

(7)规格偏离表(如果有的话)(投标文件)

(8)合同条款的补充文件及附件(如果有的话)

上述文件优先顺序由下至上。

1、合同范围和文件

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一致。

2、设备和数量

本合同项下所供物料和数量详见物料说明一览表。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其分项价格详见投标价格表。

4、支付条件

货款的支付条件为:

5、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设备说明一览表。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编号:

品目 号:

物料名称:

投标 人:

全权代表:

日 期:



附件1-1 投 标 书

致: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液氨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3) 物料说明一览表

(4) 规格偏离表

(5) 物料详细清单

(6) 备用物料详细清单

(7)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8) 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9)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提供的物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并充分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

(3)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4)如果发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5.7款所述情况,本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被招标单位没收将不持异议。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买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资料,完全理解评标小组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标。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元

1

2

3

4

5

6

7

物料名称

型号规格

物料单价

运费单价

合计单价

付款方式

交货期

全权代表签字:

注:1、所有价格应以“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的货币表示。

2、第5栏的价格应包括3、4栏费用。(5=3+4)

3、若合计单价和物料单价加运费单价有差异,以物料单价加运费单价为准。

4、价格中应包括生产、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含17%增值税。



附件1-3 物料说明一览表

物料名称及型号:

数量: 吨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序号

内 容

投标方提供物料技术性能数据

与投标方配套的主要外购液氨采用标准及相关技术参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1-4 规格偏离表

物料名称

规格条目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 离

备 注

全权代表签字:

注:本表详细规格说明栏目可文字补充说明,并紧随表后。



附件1-5 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全称:

(公章)

附:投标人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手 机:


附1-6:投标回执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授权投标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项目

投标方式

□派员参加 □密封函件报价

备注

如需投标,请在收到招标文件两天内认真填写后盖章回传至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供应处,传真:0597-*******,电话:****-*******,联系人:林杭生。


附1-7:法人资格资料表

投标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1-8:投标单位情况表

1、投标单位及组织机构

1.1一般情况

注册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经济类型: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1.2组织机构

(1) 单位简况

(2) 单位组织机构

(3) 单位职工总数,其中各级技术人员的情况、人数和组成比例

1.3单位的优势及特长

2、财务状况

2.1基本资料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其中: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固定资产:原值 净值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2.2近3年的工业总产值和销售利润,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提供的近3年度审计报表,并提供独立第三方资质文件;

2.3企业开户行、关系行的银行名称、地址:

3、企业质量保证系统机构及人数,曾获得何级、何种质量奖。

4、投标物料或同类产品生产史:

曾设计制造过与投标物料或类似的产品

产品的使用厂家

使用厂家地址

电 话

5、完成投标物料的生产条件及保证措施(包含工艺方案要点、物料配备、物料来源和检验程序及手段)

其中:应对保证物料质量所采用的重要加工工艺、技术装备和检验程序及手段作出承诺。


八、其他资料

1.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如未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可不必提供。

5.投标产品获国优、部优、省优证书(复印件)

6.产品标准

7.投标物料特点,达到什么水平?与国内同类产品对比有何优越性?

8.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