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综合救援队伍招标公告

三防综合救援队伍招标公告

南沙区三防综合救援队伍(不含新三镇)

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有关文件 批准,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现对南沙区三防综合救援队伍(不含新三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南沙区三防综合救援队伍(不含新三镇)项目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服务工期: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共三年。

五、招标内容:包括①南沙区(不含新三镇)范围内水务工程抢险;②南沙区(不含新三镇)范围内三防综合救援;③南沙区(不含新三镇)范围内的应急抢险排涝等;④三防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日常运营;⑤南沙街、十八涌两个区级三防物资储备仓库内物资保管、调配及日常保养维护; ⑥南沙街、十八涌两个区级三防物资储备仓库建筑、管理房、围墙等附属设施及绿化管理养护;⑦两个区级仓库24小时保安、防火值班;⑧其他各镇街(村)代储点仓库内物资调运等相关系列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项目估算费用约2100万元。

注:本项目属于抢险、救援工程,且工作内容处于待定状态,工程规模、建设内容等会存在一定的调整,请各投标单位预计并承担可能带来的风险及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7日至 6月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30)

八、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5 窗口(广州市南沙开发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承担本项目工作的人员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如下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同时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人员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3)项目应当配备水利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2名。投标人须按本工程规模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2名、施工员2名、质检员2名、专职安全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预算员(造价员)1名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其中水利专业工程师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上表述为准);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须同时具备初级或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岗位证;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其近一年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用户名)、岗位证、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所提交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4、(1)投标人自 2011 年5 月1 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且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或SL223-2008)要求填写的下列资料之一:①质量监督部门盖章的工程质量评定表、报告或完工验收报告。②竣工验收鉴定书,至少必须有验收主持单位或业主或质量监督单位盖公章。③若该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可采用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证明,但至少必须有业主或质量监督单位盖公章。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机械设备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如下要求:5吨自卸汽车不少于8台、挖掘机不少于2台(自有设备附发票复印件或有效的证明文件,租赁的需附不少于1年的有效的租赁合同)。

6、投标人提供按本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预审办法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公告中的有关内容及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

2、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应按顺序打印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核查,核对后当场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申请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并当场由投标申请人将报名资料密封(自备密封袋)。投标人合格条件资料中未能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视为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二、接受报名和资格预审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1、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2、投标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如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必须获得业主单位书面批准。

4、本公告按《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2003]806号)发布,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其它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改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文本为准。

5、本项目属于抢险工程,预计可能出现险情的,接到区三防指挥部通知,抢险队伍必须在1小时内在指定地点(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集结、待命,服从区三防指挥部及区水务局或经授权的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调度指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出现险情时,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必须在45分钟内到达现场,根据出险情况及现场抢险指挥的要求,在2小时内派遣充足的人员、机械设备、抢险物料到达现场,协助制定抢险方案。(本项目不设常设经费,抢险队伍接到通知必须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待命,若无需进行抢险的,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158*****836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单位IC卡号: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南沙区三防综合救援队伍(不含新三镇)

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有关文件 批准,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现对南沙区三防综合救援队伍(不含新三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南沙区三防综合救援队伍(不含新三镇)项目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服务工期: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共三年。

五、招标内容:包括①南沙区(不含新三镇)范围内水务工程抢险;②南沙区(不含新三镇)范围内三防综合救援;③南沙区(不含新三镇)范围内的应急抢险排涝等;④三防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日常运营;⑤南沙街、十八涌两个区级三防物资储备仓库内物资保管、调配及日常保养维护; ⑥南沙街、十八涌两个区级三防物资储备仓库建筑、管理房、围墙等附属设施及绿化管理养护;⑦两个区级仓库24小时保安、防火值班;⑧其他各镇街(村)代储点仓库内物资调运等相关系列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项目估算费用约2100万元。

注:本项目属于抢险、救援工程,且工作内容处于待定状态,工程规模、建设内容等会存在一定的调整,请各投标单位预计并承担可能带来的风险及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7日至 6月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30)

八、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5 窗口(广州市南沙开发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承担本项目工作的人员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如下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同时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人员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3)项目应当配备水利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2名。投标人须按本工程规模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2名、施工员2名、质检员2名、专职安全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预算员(造价员)1名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其中水利专业工程师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上表述为准);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须同时具备初级或以上职称及有效的岗位证;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其近一年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用户名)、岗位证、职称证、第二代身份证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所提交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4、(1)投标人自 2011 年5 月1 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且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或SL223-2008)要求填写的下列资料之一:①质量监督部门盖章的工程质量评定表、报告或完工验收报告。②竣工验收鉴定书,至少必须有验收主持单位或业主或质量监督单位盖公章。③若该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可采用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证明,但至少必须有业主或质量监督单位盖公章。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机械设备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如下要求:5吨自卸汽车不少于8台、挖掘机不少于2台(自有设备附发票复印件或有效的证明文件,租赁的需附不少于1年的有效的租赁合同)。

6、投标人提供按本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预审办法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公告中的有关内容及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

2、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应按顺序打印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核查,核对后当场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申请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并当场由投标申请人将报名资料密封(自备密封袋)。投标人合格条件资料中未能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视为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二、接受报名和资格预审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1、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2、投标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如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必须获得业主单位书面批准。

4、本公告按《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2003]806号)发布,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其它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改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文本为准。

5、本项目属于抢险工程,预计可能出现险情的,接到区三防指挥部通知,抢险队伍必须在1小时内在指定地点(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集结、待命,服从区三防指挥部及区水务局或经授权的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调度指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出现险情时,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必须在45分钟内到达现场,根据出险情况及现场抢险指挥的要求,在2小时内派遣充足的人员、机械设备、抢险物料到达现场,协助制定抢险方案。(本项目不设常设经费,抢险队伍接到通知必须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待命,若无需进行抢险的,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158*****836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单位IC卡号: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td width=67 valign=top style=width:50.45pt;-top:none;-left: none;-bottom:solid windowtext 1.0pt;-right:solid windowtext 1.0pt; mso--top-alt:solid windowtext .75pt;mso-bo

序号

项 目

报名资料

页码

提供原件核查情况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备注

(报名单位不要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格式可参考附件五)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企业营业执照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职称证,专职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等提供职称证、岗位证、身份证、社保证明。(注:所提交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7

投标人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且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8

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机械设备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如下要求:5吨自卸汽车不少于8台、挖掘机不少于2台(自有设备附发票复印件或有效的证明文件,租赁的需附不少于1年的有效的租赁合同)。


·

<td width=67 valign=top style=width:50.45pt;-top:none;-left: none;-bottom:solid windowtext 1.0pt;-right:solid windowtext 1.0pt; mso--top-alt:solid windowtext .75pt;mso-bo

序号

项 目

报名资料

页码

提供原件核查情况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备注

(报名单位不要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格式可参考附件五)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企业营业执照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职称证,专职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等提供职称证、岗位证、身份证、社保证明。(注:所提交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7

投标人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且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8

拟投入本项目工作的机械设备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如下要求:5吨自卸汽车不少于8台、挖掘机不少于2台(自有设备附发票复印件或有效的证明文件,租赁的需附不少于1年的有效的租赁合同)。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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