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电脑、服务器及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电脑、服务器及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河池市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河财采【2014】409号)批准,受河池市公安局委托,现就河池市公安局电脑、服务器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脑、服务器及办公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HCZC2014-G1-0509-XY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五、招标内容: A分标:台式电脑239台、笔记本电脑99台、一体机电脑30台、服务器6台、显示器13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B分标:打印机102台、录音笔50支、货架(柜)133组、复印机11台、移动硬盘29个、投影仪2台、插排40个、测试仪2台、宝工2套、宝工压线钳2把、碎纸机21台、网络杀毒软件200套、扫描仪15台等办公设备共703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在本公告起止时间内有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5月 22日至2014年6月9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正常工作时间) 2. 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10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意:截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查,以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依据。如原件不齐或无效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⑴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⑶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⑷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请提供身份证 ⑸派委托人参加开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4年一季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出具的相关证明); ⑹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在本公告起止时间内有效)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将于2014年6月10日上午10:00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请投标人带齐相关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投标保证金交存银行和账户:(用银行转账回单作为缴纳投标保证金依据即可) A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B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从基本帐户汇至保证金专户。在缴纳投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6月9日下午16:30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交到以下帐户: 账户名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535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莫晓宁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晶晶 联系电话:****-******* FAX:****-*******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河池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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