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四明职业高级中学农业精品园单体大棚工程招标公告
鄞州区四明职业高级中学农业精品园单体大棚工程招标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四明职业高级中学鄞州区四明职业高级中学农业精品园单体大棚工程
(重发) 招标公告
公告次数:2
发布日期:2014-05-21
一、采购编号: KXZJ-NB2014-006
二、项目概况: 根据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四明职业高级中学委托,对鄞州区四明职业高级中学农业精品园单体大棚工程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及数量
备注
1
钢管支撑(钢拉条)制作~斜撑拉杆φ25*1.5镀锌管25*1.5镀锌管
56.24t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
0.07mm厚防老化防雾滴聚乙烯农膜
31898.72m2
3
0.7mm厚热镀锌钢板卡槽
11552m
4
专用大棚压膜线
76套
5
大棚卷膜器设备,包括卷膜杆、卷膜器等
152套
6
配件
76套
2.合格的投标人
2.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发售
3.1发售时间: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9日每天(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时;下午13:00—17:00时。
3.2发售地点: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3.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4.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4年6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区体育馆,钱湖南路578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11日下午16:00时前向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必须到账)投标保证金9500元整。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00—4: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
银行账号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四明职业高级中学
联系人:何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邮编:315192
联系人:史麒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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