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磨山灌区木兰县新民镇、大贵镇团结村等十个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香磨山灌区木兰县新民镇、大贵镇团结村等十个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香磨山灌区木兰县新民镇、大贵镇团结村等十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木兰县人民政府 招标项目编号:HLJZZ2014-170
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木兰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香磨山灌区木兰县新民镇、大贵镇团结村等十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香磨山灌区木兰县新民镇、大贵镇团结村等十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2、建设地点:木兰县北部,项目区西至香磨山灌区木兰达河,东至香磨山灌区香磨山干渠,北临西北河,南临富兴村。
3、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
5、招标规模:项目区总面积4686.8154hm2,扣除不动工面积:有林地54.4134hm2、灌木林地4.1115hm2、其它林地91.7378hm2、城镇住宅用地74.0967 hm2、农村宅基地133.2322hm2、殡葬用地1.0224 hm2、公路用地16.1116hm2、河流水面79.9692hm2、坑塘水面30.9918hm2、裸地0.1974hm2、大贵镇城镇增容建设预留建设用地19.8116 hm2(其中:水田14.6155hm2,旱田5.1961hm2),共计505.6956hm2,建设规模为4181.1198hm2(合6.2717万亩)。
二、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其它工程和设备购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三个标段,每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信用评估企业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以及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具有良好的诚信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该项目不可兼投。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凡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意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5月28日,每日上9:00-11:00,下午14:00-16:00时到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76-6号文件购买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图纸500元。如需邮购,另加100元人民币(国内)特快专递费。
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水利水电专业、同一项目经理不允许承担两个及以上标段)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企业为其交纳的单位养老保险证明(社保出具),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6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汉水路76-6号。
招 标 人:木兰县人民政府
地 址:木兰县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邮 编:150090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hljzzzb2@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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