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课桌凳招标公告

教育局课桌凳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启东市教育局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 标 函;

第二部分、招标货物数量及配置要求;

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投标方须知;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函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受启东市教育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政府采购执行通知书(启财采字2014[0200])中的课桌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具有相应生产、固定场所、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QDGP********0GK

二、招 标 人:启东市教育局

联系人: 施忠俭,联系电话:150*****000

三、招标货物及配置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预算金额为125.58万元人民币。

四、交货地点:启东市内十个乡镇多所学校(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提供)。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法: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www.qdztb.com)。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采购科联系电话:****-********,信息科传真:****-********

六、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4年6月12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4年6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4年6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第二部分 招标货物数量及配置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单人双层课桌凳(小学)

6260

一桌一凳为一套

2

单人单层课桌凳(初中)

1420

一桌一凳为一套

3

凳子

600



一、课桌凳规格要求

1、单人双层课桌(小学):76cm×60cm×40cm,课桌上屉内空13cm,下屉内空26cm。

2、单人双层课桌(初中):80cm×60cm×40cm,课桌上屉内空13cm,下屉内空28cm。

3、凳子:43cm×32cm×25cm,新式方凳,两面要削脚。

二、课桌凳用料要求

1、课桌凳所用木材经干燥后平衡含水率<12%,且无死节、虫眼、腐朽。

2、课桌面采用18mm的杉木板,不超过三块拼成,粘接完好,无缝隙,胶水使用水基胶粘剂。

3、课桌底板和侧板均为实木板。

4、课桌桌脚和其他横料采用杂木。

5、课桌桌脚规格为:45mm×35mm,课桌其他横料规格为:35mm×30mm。

6、凳面采用18mm的杉木板,不超过二块拼成,粘接完好,无缝隙。

7、凳脚和其他横料采用杂木。

8、凳脚规格为:40mm×40mm,凳上料规格为:35mm×20mm,凳下料规格为32mm×27mm。

三、油漆要求:

按有关工艺生产要求,采用优质环保清漆,油漆二遍以上。所有产品必须达到E1级环保标准。

四、中标人在中标后两天内须向招标人提供小学课桌凳样品一套,如提供的样品不符合要求的,可在中标后七天内第二次送样,第二次送样仍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货物图样如下: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采购货物、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做过实木课桌业务,且单笔业绩达50万元以上。

3.所有投标货物要求全免费质保三年,所有投标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投标人承诺执行(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保修期及范围)。

4.保修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中标人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5.在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应在12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

6.投标人的投标书自开标后30天内有效,采购合同由启东市教育局与中标人签订,经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见证后生效。

7.验收:由招标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签发验收单。

8.交货地点:启东市内十个乡镇多所学校(学校清单由招标人提供)。

9.交货时间要求:2014年7月15日之前要交货完毕。招标人对所送物品进行抽检,并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由中标人负担。此次所供课桌要在2014年9月1日开学就要用,因油漆要挥发一段时间,故要求在2014年7月15日前供货完毕,如期不能完成供货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0.付款方式:课桌凳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总金额的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11.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12.约定事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结果为准。


第四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阅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若招标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将把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除外);

2.投标承诺书;

3.报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 三年质保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设计,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做过实木课桌业务,且单笔业绩达50万元以上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均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文件应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封面和报价部分必须盖章。

3.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为1份正本4份副本。

2.招标人不接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

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如果投标人提出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八、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向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交纳人民币3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须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并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信息科。

收款单位:启东市财政局

汇票账号:****************0066

开户行:江苏银行启东支行

(请勿以转账、支票、电汇、现金等其他方式提供保证金,否则以无效报价处理。)

3.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授权书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投标人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十、投标文件的无效情形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

6. 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承诺函的;

7. 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的;

8.投标总报价超过人民币125.58万元的;

9.其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

十一、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标书中招标货物说明及招标项目要求中的规定要求,所投产品必须确保产品规格符合标书要求、产品质量合格。

十二、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供货义务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十三、中标人向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按中标价的0.4%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四、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所承诺实施的售后服务、付款等其它优惠条件,可在投标书中一并申明。

十五、报价中含运输、检测、税金、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十六、投标书必须按照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七、评标原则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不进入评标范围。评标专家组以开标、审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将按评标标准要求进行分析评议。具体方法如下:

1.评标委员会对每一个投标文件进行比较。

2.招标人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发现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十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的最低评标价法。

十九、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评标。

4.授予合同

⑴中标通知

中标公示期满并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无异议,将直接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⑵签订合同

①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第五部分 附件


(一)投标承诺书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 QDGP********10GK启东市教育局课桌凳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投标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选择最低价的投标。

6.我方的投标书自开标后30天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方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QDGP********10GK启东市教育局课桌凳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三)报价表样表


报 价 表

QDGP********0GK启东市教育局课桌凳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套)

小计(元)

备注

1

单人双层课桌凳(小学)

6260




2

单人单层课桌凳(初中)

1420




3

凳子

600




合计人民币大写: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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