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道路路灯、换热站换热机组、学生公寓用电智能计量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校园道路路灯、换热站换热机组、学生公寓用电智能计量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新疆师范大学委托代理公告 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新疆师范大学拟对温泉校区校园道路路灯、换热站换热机组、学生公寓用电智能计量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分散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需委托一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相关事宜,具体要求: 1、中介机构资质为政府采购代理乙级以上(含乙级); 2、具有在财政部门备案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 3、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4、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5、取费标准(一式两份并密封):按百分比报价,实际取费为项目中标金额×百分比; 6、提供近三年业绩状况; 7、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法人委托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盖红章); (3)资质证书副本(盖红章); 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核对。 8、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5月28日; 9、资料报送时间:2014年5月28日下午16点至18点(北京时间); 10、报送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教学主楼8楼资产管理处 招标采购办公室; 11、联系方式:董振方 ******* 139*****918 新疆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4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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