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家园东侧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人和家园东侧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结束时间:
2014/6/13 0:00:00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KFQ****************


人和家园东侧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 号:KFQ********336
一、工程名称:人和家园东侧路改造工程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办文单[2014]495号
2、工程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和家园东侧
3、建设规模:估算投资人民币170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
5、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图、清单所示的室外道路、排水等工程。。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审查;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 2011年5月1日起至今,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承担过合同价在130万元以上类似施工业绩。提供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是指与本工程类似的室外道路、排水等工程,且合同价≥13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所提供的企业业绩、信誉与项目经理业绩、信誉可以为同一工程。
10、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等)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00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2014年5月1日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11、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员工。
六、申请人在开标时需将诚信保证金50万元及投标保证金用银行汇票的方式带至开标现场,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255.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6月 13日 9时30分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1第一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 6月 13 日9时30分止。


九、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开标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到场,携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进行核对。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不到场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宣布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书面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所有相应表格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2年度年检。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6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建造师证书

7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

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五大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五大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2013年11月~2014年4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有效劳动合同书
2、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2013年11月~2014年4月)

9

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

2011年5月1日起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至今,承担过合同价在130万元以上类似施工业绩,提供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是指与本工程类似的室外道路、排水等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

10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等)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00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2014年5月1日以后开具的证明,否则无效)

11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无在建工程,并保证自本工程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结束(若中标),非因不可抗力影响,不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

12

企业履约情况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

备注

② 上述序号1-10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② 述序号11、12须提供原件,且所有的原件均装订在正本中,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2、商务标评审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最高限价H、大于等于最低限价L的投标报价。
(2)A值:共设0、1、2、3、4五个数值。开标现场由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
(3)确定潜在评标基准价的数值
将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间的值平分成M+A段(M为具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数),则相邻两个值之间的差为X=(H-L)/(M+A) (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潜在评标基准价为L、L+X=B、B+X=C、C+X=D、…、H,以此类推,共M+A+1个。
(4)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现场,由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代表,当众从(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中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约定:抽中的评标基准价号码从小到大对应的潜在评标基准价按从低到高排序。
(5)确定中标候选人范围的办法
有效报价中,报价最接近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接近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接近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接近的报价多于一个,则优先选择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一个单位,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6)中标公示
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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