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工程两个标段招标公告

环境整治工程两个标段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HLZB2014-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青海省2013年第一批小城镇建设项目化隆县群科镇环境整治工程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13]11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县群科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建设资金来源省级预算内投资+自筹资金 ,总投资规模2000万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与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化隆县群科新区,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甲中路道路及排水等工程,道路总长1527米,红线宽度25米;第二标段为甲中路照明及其交通标志标线等
2.2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12月1日,共150天
第二标段: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0月1日,共30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第一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4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3日至2014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化隆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由本人持招标、投标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4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海省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 ”、“青海经济信息网”和“”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0051;开户银行:化隆回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收款单位:化隆回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化隆县群科新区管委会综合办
地址:化隆县群科新区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话:186*****396
招标代理机构:化隆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址:化隆县巴燕镇建设路4#(化隆县城建局二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话:157*****936
2014年5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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