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经济区飞机联络道规划和庞巴迪滑行道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招标公告

空港经济区飞机联络道规划和庞巴迪滑行道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52001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设计[2014]0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空港经济区飞机联络道规划和庞巴迪滑行道可行性研究及设计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天保置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空港经济区三期117万平方米航空产业用地飞机联络道包括二部分内容:一是庞巴迪飞机维修机库与天津机场第二跑道的联络道。二是庞巴迪维修机库东南侧地块提供A330及以下机库与天津机场第二跑道的联络道。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二跑道南侧航空产业项目用地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两部分工作,一是整体联络道规划方案;二是庞巴迪滑行道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其中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需设计人配合的工作。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 工期要求:2014年06月20日 至 2014年07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民航行业甲级 , 资格: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 2)具备民航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格,民航工程专业,服务范围包含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具有建筑企业外埠勘察设计单位临时进市备案登记证明; 5)本项目无投标补偿金; , 业绩要求: 具有4E规模机场设计经验;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5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5 月 23 日 至 2014 年 5 月 2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6月03日至2014年06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领取时间另行通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元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置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天保置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E6号楼四层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杨欢 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唐颖 电话:***-********138*****916

传  真:***-********

日期:2014 年 5 月 2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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