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营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坝营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130*****0042-001 | 所属地区 | 清河县 |
工程名称 | 清河县坝营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清河县卫生局 | ||
工程地点 | 清河县坝营镇政府南,向阳路西侧 | ||
建筑面积 | 912.4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审定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招标代理单位 |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17.36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4-05-23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4-05-29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4-05-23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4-05-29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4-5-23至2014-5-29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内容 | 清河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Z14129 招标人:清河县卫生局 招标代理: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1、清河县坝营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已经清发改投资核字【2013】6号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经清河县招标办备案,就该工程发布本招标公告。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清河县坝营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912.4平米,砖混结构,地上两层。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清河县坝营镇政府南,向阳路西侧;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书(要求提供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至少各一名,必须提供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B类证)、外省企业的进冀备案证明、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至2013年5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被河北省及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http://www.hebgc.com/)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否则将不能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300元/套。 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19-******* 联系人:曹卜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事项:报名时应由项目经理持有效证件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其他人报名无效。 12、招标小组成员:王政才、王鸿梅、曹卜允。 日期:2014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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